致鄠邑区商贸企业的疫情防控告知书

时间:2021-10-29 15:39:33  来源:鄠邑区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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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鄠邑区商贸企业的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和蔓延,有效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现就做好全区商贸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如下


全区各商贸企业:

为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和蔓延,有效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现就做好全区商贸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如下:

一、要组织好所属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学习,为员工配备充足的疫情防护物资。从业人员要每日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上岗工作。

二、要在营业场所出入口、收银台等容易产生人员聚集的位置设置等候“一米线”。员工与顾客接触要做好防护工作,并及时洗手、消毒,确保自身安全。

三、要对返鄠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其关联区域旅居史的返鄠从业人员要进行详细登记,严格落实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的隔离、监测措施。

四、商场超市严禁未佩戴口罩者入内。入口处要设立疫情防控岗,对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凡发现体温超过37.3度或非绿色健康码者,立即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84822345)和所在社区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等工作。

五、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入住人员进行认真摸排登记,严格落实查验核酸检测证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含餐饮酒店严格遵循我区严控聚餐聚会活动的要求,倡导顾客“无接触”式点餐、结账,使用“公筷公勺”、“分餐分食”。

七、要诚信自律,守法经营,商品明码标价,不得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不得开展任何形式易引发公众聚集性的促销活动。

八、要加强营业场所的消毒和卫生管理。每天进行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通畅。要配备必要的消毒器材,重点做好营业场所的每日消杀工作,尤其是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设施以及门把手、电梯按钮、购物车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九、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到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商贸流通业事关民生,全区商贸企业一定要将疫情防控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疫情不结束,思想不放松。同时也敬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商贸领域的防控规定,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科学防控。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同心携手、合力抗疫,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坚决打赢这场新的疫情防控阻击战!

西安市鄠邑区投资合作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8日

编辑:任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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